环江青梅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果生产管理局 【管理

原产地广西

– 产地市县: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 产品大类:种植业类
– 产地小类:果品类
– 地标证书编号:AGI02229
– 地标认证时间:2017
– 品质特点:皮薄、肉厚、核小
– 地理标志分类: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 地标批准文号:国家农业部2017年第2620号公告
– 地标批准时间:2017年12月22日
产品介绍

生态环境

1. 土壤地貌情况:环江青梅种植区域主要为丘陵地区,土壤由砂页岩和花岗石风化发育形成的山地红壤,多为沙质土,土壤深厚、疏松、肥沃,PH值4.5-6.5,有机质含量高。
2. 水文情况:环江县水资源丰富,水质好。境内河流有大环江河,境内流程147.2公里,流域面积2850平方公里;小环江河县境内长94.1公里,流域面积2328平方公里;中洲河县境内流程17.1公里;打狗河位于县境内的西部,并以此与南丹县分界,长26公里。
3. 气候情况: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雨水充沛、日照充足、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热同季、无霜期长。年均气温南邱陵一带为19.9°C,北部山区为了15.7°C;一月平均气温10.1°C,七月平均气温是28°C;历年最低气温为—5.2°C,无霜期290,年均日照时数145.1小时;全年太阳辐射量为98.89千卡/平方厘米。年平均降雨量北部为1750毫米,南部为1389.1毫米,集中于4—9月份,占全年降雨量的70%,历年最小降雨量922.8毫米,蒸发量1571.1毫米,空气平均相对湿度79%。

地域范围

环江青梅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包括大才乡、思恩镇、水源镇、洛阳镇、川山镇、下南乡、驯乐乡、明伦镇、东兴镇、龙岩乡、大安乡、长美乡等12个乡镇及其管辖149个的行政村。保护范围位于东经107°95′至108°68′,北纬24°73′至25°44′。保护面积10000公顷,产量30万吨。

品质特性

1. 外在感观特征:环江青梅主要有本地种和大肉梅。
本地种:果小,圆形至扁圆形。果皮青绿色,成熟果皮青黄色。果腹部有缝合线,不明显。果顶微凸,果肩平,果基部微凹。果肉淡黄色至黄色,果肉厚中等。核小,浅褐色。肉质细,有香味。味酸,微苦涩。
大肉梅:果大,扁椭圆形。果皮青绿色,成熟果皮青黄色。果腹部有缝合线,较明显。果顶微凹,果肩沿缝合线处稍低,果基部微凹。果肉淡黄色至黄色,果肉厚,核中大,浅褐色。肉质细,微香。味酸,微苦涩。
2. 内在品质:本地品种:总酸(以柠檬酸计):4.50g -5.30g/100g,总糖(以葡萄糖计):0.70g -1.2g/100g,维生素C:8.0mg -12.50mg/100g,超氧化物歧化酶(SOD)活性:14500U-18000 U /100g.
大肉梅:总酸(以柠檬酸计):4.50g -5.25g/100g,总糖(以葡萄糖计):0.50g-0.90/100g,维生素C:3.5mg-12mg/100g,超氧化物歧化酶(SOD)活性:14000U/-18000 U 100g.
3. 安全要求:产品符合环江县地方标准《环江青梅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要求。

生产方式

1. 产地选择:选择生态环境优越,土壤肥沃,有机质丰富,排灌良好,保证青梅有充足的养分维持正常生长,保水和透气良好的土壤,PH值5.6—7.6。周边无“三废”污染排放。
2. 品种选择:选用本地优良品种环江青梅。
3. 生产过程管理:环江县地方标准《环江青梅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农药使用必须符合GB 4285—1989《农药安全使用标准》。生产中以有机肥为主,管理粗放,基本不打农药,果园保持卫生,确保环江青梅生产安全。
4. 产品收获及产后处理:进行分期分批采收,采收过程中避免机械损伤、暴晒。采收选择晴天或阴天进行。采收后24小时内进行包装和贮运。
5. 生产记录要求:认真记录生产情况,包括技术措施、病虫害发生情况、农药化肥的使用情况、产品收获情况等进行认真记录,并妥善保存。

包装规范

1. 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志:
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②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④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2. 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3.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不得向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收取使用费。
4.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②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5.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①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②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③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产品百科
环江青梅,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环江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雨水充沛、日照充足、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热同季、无霜期长,适宜种植青梅。环江青梅主要有本地种和大肉梅。本地种:果小,圆形至扁圆形。果皮青绿色,成熟果皮青黄色。果肉淡黄色至黄色,果肉厚中等。核小,浅褐色。肉质细,有香味。味酸,微苦涩。大肉梅:果大,扁椭圆形。果皮青绿色,成熟果皮青黄色。
2017年12月22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环江青梅”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中文名
环江青梅
产地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环江县
品质特点
皮薄、肉厚、核小
地理标志
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批准文号
国家农业部2017年第2620号公告
批准时间
2017年12月22日

环江青梅产品特点

环江青梅品质特性

环江青梅主要有本地种和大肉梅。本地种:果小,圆形至扁圆形。果皮青绿色,成熟果皮青黄色。果腹部有缝合线,不明显。果顶微凸,果肩平,果基部微凹。果肉淡黄色至黄色,果肉厚中等。核小,浅褐色。肉质细,有香味。味酸,微苦涩。大肉梅:果大,扁椭圆形。果皮青绿色,成熟果皮青黄色。果腹部有缝合线,较明显。果顶微凹,果肩沿缝合线处稍低,果基部微凹。果肉淡黄色至黄色,果肉厚,核中大,浅褐色。肉质细,微香。味酸,微苦涩。

环江青梅营养价值

本地品种:总酸(以柠檬酸计):4.50克-5.30克/100克,总糖(以葡萄糖计):0.70克-1.2克/100克,维生素C:8.0毫克-12.50毫克/100克,超氧化物歧化酶(SOD)活性:14500习惯单位-18000习惯单位/100克。
大肉梅:总酸(以柠檬酸计):4.50克-5.25克/100克,总糖(以葡萄糖计):0.50克-0.90/100克,维生素C:3.5毫克-12毫克/100克,超氧化物歧化酶(SOD)活性:14000习惯单位/-18000习惯单位100克。

环江青梅环江青梅

环江青梅产地环境

环江青梅土壤地貌

环江青梅环江青梅

环江青梅种植区域主要为丘陵地区,土壤由砂页岩和花岗石风化发育形成的山地红壤,多为沙质土,土壤深厚、疏松、肥沃,pH值4.5-6.5,有机质含量高。

环江青梅水文情况

环江县水资源丰富,水质好。境内河流有大环江河,境内流程147.2公里,流域面积2850平方公里;小环江河县境内长94.1公里,流域面积2328平方公里;中洲河县境内流程17.1公里;打狗河位于县境内的西部,并以此与南丹县分界,长26公里。

环江青梅气候情况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雨水充沛、日照充足、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热同季、无霜期长。年均气温南邱陵一带为19.9°C,北部山区为了15.7°C;一月平均气温10.1°C,七月平均气温是28°C;历年最低气温为-5.2°C,无霜期290,年均日照时数145.1小时;全年太阳辐射量为98.89千卡/平方厘米。年平均降雨量北部为1750毫米,南部为1389.1毫米,集中于4-9月份,占全年降雨量的70%,历年最小降雨量922.8毫米,蒸发量1571.1毫米,空气平均相对湿度79%。

环江青梅历史渊源

环江青梅历史悠久,1988年修撰的《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果资源调查和水果区划报告集》和广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出版的《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志》等历史文献都记载有环江种植青梅的描述。
2016年,环江成立长美助农青梅专业合作社。
2018年12月30日,河池环江县长美乡举行第二届青梅节。

环江青梅环江青梅

环江青梅生产情况

2016年,环江县青梅保护面积10000公顷,产量30万吨。
2017年,环江县长美乡种植青梅面积7000亩,丰产期果树2000亩左右。总产量约4500吨。市场销售价格为2.2-2.5元/斤。该乡种植青梅单户最高收入可达8万元。
2018年,环江县长美乡成立青梅合作社3个。

环江青梅环江青梅

环江青梅产品荣誉

2017年12月22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环江青梅”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环江青梅环江青梅

环江青梅地理标志

环江青梅地域保护范围

环江青梅的地理标志保护的区域范围为环江县所辖大才乡、思恩镇、水源镇、洛阳镇、川山镇、下南乡、驯乐乡、明伦镇、东兴镇、龙岩乡、大安乡、长美乡共计12个乡镇149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07°43′-108°43′,北纬24°44′-25°33′。

环江青梅质量技术要求

  • 特定生产方式
(1)产地选择:选择生态环境优越,土壤肥沃,有机质丰富,排灌良好,保证青梅有充足的养分维持正常生长,保水和透气良好的土壤,pH值5.6-7.6。周边无“三废”污染排放。
(2)品种选择:选用本地优良品种环江青梅。
(3)生产过程管理:环江县地方标准《环江青梅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农药使用必须符合GB4285-1989《农药安全使用标准》。生产中以有机肥为主,管理粗放,基本不打农药,果园保持卫生,确保环江青梅生产安全。
(4)产品收获及产后处理:进行分期分批采收,采收过程中避免机械损伤、暴晒。采收选择晴天或阴天进行。采收后24小时内进行包装和贮运。
(5)生产记录要求:认真记录生产情况,包括技术措施、病虫害发生情况、农药化肥的使用情况、产品收获情况等进行认真记录,并妥善保存。
  • 产品质量安全规定
产品符合环江县地方标准《环江青梅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要求。
  • 标志使用规定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志:
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②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④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2)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3)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不得向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收取使用费。
(4)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②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5)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①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②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③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