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鸡

原产地浙江
仙居县畜牧兽医局

- 产地市县: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
- 产品大类:畜牧业类
- 产地小类:肉类产品类
- 地标证书编号:AGI02277
- 地标认证时间:2018
- 品质特点:外貌三黄,肉质细嫩,鲜美爽口
- 地理标志分类: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
- 地标批准文号: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6年第205号
- 地标批准时间:2006年12月28日
生态环境

仙居县位于浙江东南、台州市西部,县域面积约1992平方千米,其中丘陵山地(1612平方公里)占全县80.9%,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说。全县下辖10个乡、7个镇、3个街道,418个行政村。地形复杂,境内山峦重叠,其中括苍山主峰海拔1382.4m,号称“浙东第一峰”;主要地貌以丘陵、山地为主,平均海拔500m以下。地势西高东低,山脉连绵,河道纵横,滩地广阔。境内山清水秀,森林覆盖率高达77.2%,素有“神仙宅居”之美誉。
仙居县属于气候属亚热带季风区。四季分明,年平均降水量1420mm,年平均气温18.3℃,1月份平均气温5.6℃,7月份平均气温28.5℃。全年无霜期240天左右。雨量充沛,呈双峰型分布,前峰为梅雨,后峰为秋雨,降水的空间分布不均匀,南部多于北部,东部多于西部,但由于永安溪自西向东穿流而过,境内全长116公里,为均匀全县水资源分布起到很好的补充作用。
独特的丘陵地带和丰富的水资源环境,给仙居鸡的饲养生产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环境,同时周边的丘陵和森林也为仙居鸡的饲养提供了天然的隔离保护屏障,保证了仙居鸡品种的纯繁特性和自然防疫。

地域范围

台州市仙居县所辖福应街道、南峰街道、安洲街道、安岭乡、溪港乡、湫山乡、横溪镇、埠头镇、皤滩乡、淡竹乡、白塔镇、田市镇、官路镇、上张乡、步路乡、广度乡、下各镇、大战乡、双庙乡、朱溪镇共计20个乡镇(街道)418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20°44′~121°21′,北纬28°51′~29°11′

品质特性

1. 独特感官特征
仙居鸡主要为黄羽鸡,母鸡全身羽毛黄色紧密,主翼羽羽片半黄半黑,颈羽有少量黑灰色斑点,尾羽黑色;公鸡颈羽呈金黄色,主翼羽羽片半黄半黑,覆翼羽红色部分黑色,尾羽黑色。单冠,冠齿5-7个,冠与肉垂呈鲜红色,眼睑薄,虹彩呈桔黄色,耳色淡黄。胫、爪呈黄色,无羽毛。体型小巧紧凑,体态匀称,背平直,双翅紧贴,尾羽高翘,状如“元宝”。头大小适中,喙黄色,颈细长。
2. 内在品质指标
谷氨酸含量2.5-3.5%,丙氨酸含量1.0-1.2%。
3. 质量安全控制规范
仙居鸡采用以放养为主的方法进行饲养,放养基地要求为浙江省认证的无公害仙居鸡饲养基地内(饲养基地以小坡地、疏林地、果园为主),饲养环境、水质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相关规定要求;不使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规定的药物,出售前用药必须执行《兽药休药期规定》;养殖基地建立日常卫生消毒制度和紧急消毒预案。公鸡育肥至84-120天,母鸡育肥至100-120天后出栏,经检验合格者可以销售。同时建立仙居鸡质量追溯体系,生产农技人员根据生产环境、生产过程、检测结果综合评定,开具准出出场证明,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

生产方式

1. 繁育要求
仙居鸡种鸡在5周龄左右进行一次选择,体重要求公鸡为285g、母鸡为250g。18周龄进行第二次选择,要求公鸡为1565g、母鸡为1170g,且群体均匀度应保持在80%以上,选出公母按照1:10的比例留种组配繁育后代。
2. 养殖方式
仙居鸡养殖方式实行生态放养,以“五园”养殖为主(桃园、梨园、桔园、竹园、枇杷园),可归纳为 “一模三版”。一版以鸡收入为主果园收入为辅——高密度养殖版本,采用生态放养方式,每亩养殖密度5000羽,采用全进全出,鸡粪每隔1个月清扫一次;二版以鸡收入为辅果园收入为主——低密度养殖版本,每亩放养100-200羽,每天喂食一次,鸡作为果园、林园、竹园除草工具,鸡粪就地消纳,适用于果园、茶园;三版以鸡与果园收入并举——中等密度养殖版本:每亩放养200-1000羽,以鸡不破坏植物为准,鸡粪就地消纳。园内或园边建与鸡数量配套的鸡舍。
3. 雏鸡饲养规范
仙居鸡育雏是后期仙居鸡生产性能发挥的主要基础,育雏好坏可直接影响种鸡的产蛋和肉鸡的生长。育雏期要求做到28日龄前,调节好育雏温度。第一周育雏温度30℃-32℃;一周后每周下降2℃-3℃,直至自然温度。饲养密度要适中,2周龄前30只/m2;3周龄-4周龄20只/ m2-25只/ m2;5周龄12只/ m2-15只/ m2。光照:1d-6d,光照时间23h-20h,光照强度40-20Lux;二周后10-5Lux,自然光照。
4. 育成期饲养规范
在育雏结束可以通过逐步过度的模式将鸡放至果园,山坡地,疏林地等放养,让其在外自由活动和采食野草和虫子。不同阶段的饲料都应有3-4天的过渡期。放养期间,早、晚各喂一次料,以晚上喂料为主。其余时间以补喂青草、菜叶等青绿多汁饲料,全天自由饮水。
5. 育肥期饲养管理
仙居鸡育成至60日龄后开始育肥,育肥的目的是适当的提高肌间脂肪含量,增加肉质的鲜香味、嫩度等特性。公鸡育肥至84-120天后出栏,母鸡育肥至100-120天后出栏,育肥期增加饲喂次数,每天喂4次。育肥期应使用肉鸡育肥期精饲料,白天自由活动采食青饲料,出栏前2周把鸡群内的残次鸡挑出,要求饲喂不含任何药物及药物添加剂的饲料。育肥期要限制仙居鸡白天的活动时间,控制光照,保持安静,充足饮水,提高育肥效率。同时保持环境清洁、干燥,每个半月进行一次消毒。

包装规范

使用仙居鸡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数量、范围和相关责任义务。产品的贮藏和运输必须符合农业部农业行业标准NY/T1056-2006《绿色食品贮藏运输准则》的要求。

产品百科
仙居鸡,浙江省仙居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仙居鸡又称“仙居土鸡”、“仙居三黄鸡”,是中国优良的小型蛋用地方鸡种。原产地在浙江省的仙居县及邻近的临海、天台等县市,在仙居县饲养已有上千年的历史,是不可多得的宝贵蛋鸡品种。在一般的饲养管理条件下,仙居鸡500日龄产蛋量为180—220个。平均蛋重为44克,蛋形指数1.36。该品种已被列入《中国家禽品种志》,并于2006年被收录到《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
2006年12月28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仙居鸡”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中文名
仙居鸡
产地名称
浙江省仙居县
品质特点
外貌三黄,肉质细嫩,鲜美爽口
地理标志
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
批准文号
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6年第205号
批准时间
2006年12月28日

仙居鸡产品特点

仙居鸡品质特性

仙居鸡是中国著名的地方良种鸡,在国家农业部的权威典籍《中国家禽品种志》一书中,排名首位,列入国家重点畜禽品种保护名录,因其体小外貌三黄,产蛋性能好,肉质细嫩,鲜美爽口,以其悠久的历史、优越的生长环境、优选的品系、优越的品质、优良的培育加工技术,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声誉。
仙居鸡仙居鸡

仙居鸡体貌特征

仙居鸡全身羽毛黄色紧密,公鸡颈羽呈金黄色,主翼羽红夹杂黑色,尾羽为黑色,母鸡主翼羽半黄半黑,尾羽为黑色,颈羽夹杂斑点状黑灰色羽毛。喙为黄色,单冠,公鸡冠较高,冠齿5-7个。冠与肉垂呈鲜红色,眼睑薄,虹彩呈桔黄色,耳色淡黄。胫、爪呈黄色,无羽毛。体型紧凑,体态匀称,小巧玲珑,背平直,双翅紧贴,尾羽高翘,状如“元宝”。头大小适中,颈细长。
仙居鸡平均体斜长、龙骨长、髋宽、胫长、胫围分别为14.05厘米、10.4厘米、8.85厘米、7.15厘米、3.1厘米;仙居公鸡的屠宰率达90.97%,半净膛率为80.16%,全净膛率为63.27%,胸肌率7.7%,腿肌率14.2%;肉质参数(pH值、透光度、失水率、嫩度)中仅嫩度与pH值、透光度、龙骨长、胫长有中度相关;屠宰性能(体重、屠体重、半净膛重、全净膛重、胸肌及腿肌重)的各项指标间高度相关;龙骨长、胫长有中度相关;体尺指标(体斜长、龙骨长、髋宽、胫长、胫围)的相关系数为0.424—0.885。

仙居鸡营养价值

仙居鸡营养价值丰富,人体必需氨基酸和半必需氨基酸含量高达13.82%,而它鸡肉中氨基酸含量达到23.26%,种类多且平衡,适于多种烹调及加工。

仙居鸡药用价值

在仙居流传着这样一句话:“逢九一只鸡,来年好身体。”仙居人一直将三黄鸡作为滋补品食用。三黄鸡浑身上下都是宝,三黄鸡的鸡肉温中益气、补精填髓、益五脏、补虚损,而三黄鸡的鸡蛋与红糖、老酒、生姜组合,更是“月子”产妇的滋补佳品。
仙居鸡仙居鸡

仙居鸡产地环境

仙居鸡盛产于台州母亲河椒江源头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境内,仙居县森林覆盖率高达77.2%,境内109座1000米以上的地上山环抱着240万亩低山和缓坡,永安溪贯穿县境,山坡、溪滩资源丰富,具有发展绿色食品的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
仙居鸡历来饲养粗放,长期以放养在丘陵、山坡地为主,在野外觅食,追捕昆虫野食,运动大,锻炼了机体,促进了仙居鸡的体质健壮结实,适应性强等特点,得天独厚的生长环境,科学放养管理形成了仙居鸡独特的风味,其各项指标高于普通肉鸡。

仙居鸡历史渊源

仙居鸡又名仙居土鸡、仙居三黄鸡,传说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品赏了仙居土鸡后,深感味美,因其爪黄、羽黄、喙黄,故赐名“三黄鸡”。
1979年,农业部投资建立浙江省仙居种鸡场。
1982年,开始对黄羽仙居鸡组建20个家系6个世代的选育,使仙居鸡体型外貌更趋一致,生产性能和遗传性能更加稳定。
为适应市场对优质黄羽肉鸡的需求,充分利用仙居鸡种质资源优势,1993年,仙居县组建了仙居鸡开发公司,加大仙居鸡保种开发的力度,在仙居鸡原选育群基础上,组建了蛋用型和肉用型二个基础群,开展品系选育。先后引进广西黄、江村黄、石岐杂三个国内地方品种进行杂交,培育了优质肉用仙居鸡商用组合,于1996年通过省科技厅鉴定,至1996年底累计推广肉用仙居鸡506.30万只。
1998年开始,中国农业科学院家禽研究所设专场对仙居鸡进行选育,采用个体选择和家系选择相结合的方法,开展了有目的选育、提纯复壮工作,选育出了体型外貌一致、生产性能良好、适应性强的地方良种仙居鸡品系,是中国家禽基因库中具有较高价值的鸡种资源。
自2000年始,仙居开展肉用系的选育,至2005年形成了一个品质优良、繁殖性能高、遗传稳定仙居鸡肉用系。种鸡公母22周龄体重分别达1760克、1362克,66周龄产蛋172个,种蛋受精率91.6%,受精蛋孵化率92.9%。商品鸡适应性广、觅食力强,肉质鲜嫩、骨细皮薄、风味独特、营养丰富。出壳重平均30.8克,12周龄公鸡体重1386克,母鸡1056克,平均料重比3.2:1—3.3:1,成活率93%以上,屠宰率88%以上;成年公鸡体重1760克,母鸡1362克。经省畜禽品种审定委员会2005年三届三次全体会议审定通过,确定“仙居鸡肉用系”为浙江省家禽新品种(品系)。
2002年,仙居县重新建立了品种资源保护场,改变原有的群体选育法保种而采用家系等量随机选配法,建立了30个家系,对仙居鸡种鸡的蛋用性状的9个指标(初生重、开产日龄、开产蛋重、300日龄平均蛋重、蛋形指数、蛋的理化指标、500日龄总产蛋数)进行全面测定,并扩大了基础母鸡数量,年饲养量达到6000只。同时,在仙居的白塔镇良潭、居岙二村,建立自然保种村。为解决保种村仙居鸡鸡蛋销路,专门成立了白塔土鸡蛋产销专业合作社,统一回收鸡蛋,集中销售。
1998—2001年,仙居实施了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下达的《肉用仙居鸡标准化示范项目》,建立和健全了肉用仙居鸡繁育体系。
仙居鸡仙居鸡

仙居鸡生产情况

2005年,仙居县每年选留核心群种鸡3500套,生产群种鸡30000套。在仙居县形成年产120万只以上的仙居三黄鸡生产基地,并在邻近的天台、临海、黄岩、玉环等县市建立了放养鸡生产基地。开发出活鸡、杀白鸡、冷冻白条鸡和成品鸡等系列产品已销往浙江省的60个县市和全国的16个省市。1997—2005年累计推广量4200万只,新增产值7.66亿元,新增效益1.33亿元。
2009年,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估中,仙居鸡品牌价值为7.23亿。
2011年,仙居鸡饲养量近500万羽,实现总产值两亿元。

仙居鸡产品荣誉

仙居鸡先后被评为国家无公害农产品、浙江省绿色农产品,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金奖产品和浙江省名牌产品。
2001年,仙居鸡被列为国家畜禽地方品种重点保护。
2003年,仙居鸡(种鸡、鸡肉制品)被浙江省名牌产品认定委员会认定为浙江省名牌产品。
2006年,仙居鸡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
2006年12月28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仙居鸡”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仙居鸡仙居鸡

仙居鸡地理标志

仙居鸡地域保护范围

仙居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政府《关于仙居鸡地理标志地域界定的函》(仙政函[2005]4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浙江省仙居县现辖行政区域。

仙居鸡质量技术要求

(一)育雏方法
1.种蛋来源:种蛋必须采自具有《种畜禽生产许可证》的种鸡场的健康鸡群。
2.育雏方式:网上育雏、平面育雏。
3.育雏密度:饲养密度要适中,2至3周龄每平方米30至40只,3至4周龄每平方米25至30只,4周龄后每平方米20至25只。
仙居鸡仙居鸡
4.饲料:天然饲料与仙居鸡雏鸡专用料相结合。
(二)饲养管理
1.饲料:天然饲料为主辅以配合饲料。
2.饲养方法:
(1)场地的选择:饲养场地要求地势平坦、坡度不大、高燥、排水良好的庭园、山坡地、果园、疏林地,水源充足卫生,环境安静,离村庄1千米以上,离大型工厂等距离3千米以上。
(2)饲养密度要求山坡地(包括疏林地)每亩饲养1200至1500只,果园、经济林地每亩饲养800至1200只。
(3)饲喂方法:放养期间早、晚各喂一次料,以晚上喂料为主,其余时间以补喂青草、菜叶等多汁饲料。
(三)质量要求
1.外貌特征:仙居鸡必须具有脚黄、喙黄、羽毛黄,体形紧凑,体态匀称,小巧玲珑,背平直,双翅紧贴,状如“元宝”。
2.产品性能:
种鸡:成年公鸡体重1600至1800克,母鸡1250至1480克,蛋重42至46克,500日龄产蛋量180至200枚;
商品鸡:公鸡84至98日可达1350至1500克,母鸡98至112日可达1100至1250克,成活率95%以上,料肉比为3.2:1至3.4:1,屠宰率88.5%,全净膛率65%;苗鸡重量:出壳苗鸡重28至32克,健雏率98%以上。
3.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氯化钠,%≤
3
无机砷,毫克/千克≤
0.05
铅毫克/千克≤
0.5
总汞毫克/千克≤
0.05
镉毫克/千克≤
0.1
锌毫克/千克≤
100
亚硝酸盐(以NaNO2计毫克/千克)≤
50

仙居鸡专用标志使用

仙居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台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